一、所有權房屋的歸屬如何確定
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占有、使用、收益、處分。
1、占有: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權;占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占有,就談不上所有權。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與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產權人按照房產的性能,作用對房屋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無損于房屋的本質。(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產權人收取房產所產生的利益的權利;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伙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是產權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對房產進行處置的權利。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處分權是房屋產權的核心,是房屋產權最根本的權利。處分權一般只能由房屋產權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其中,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房屋所有權是一種絕對權,即權利人不需要他人積極行為的協助就可以直接實現自己的權力。
二、房屋所有權歸屬是如何確定的
房屋產權是以房產證上的人名為準。
所有權的房屋歸屬是指我國相關房屋的歸屬問題,這類歸屬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歸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他人不得進行干預和侵犯。一旦對這類權力問題進行侵犯的,我國的法律將對這類房屋所有人進行相應的保護。保護相關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