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家長打老師怎么處理?
家長毆打老師,和其孩子肯定有很大的關系,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但無論如何,打人肯定不對。老師在被毆打之后,應該第一時間報警并驗傷,保存傷害的證據。家長涉嫌故意傷害,這種情況應該報警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給予拘留罰款的處罰,如果致被害人輕傷以上傷害,則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也就是判刑。
1、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嗎?
1、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自己身體健康的,一般不構成犯罪。但自傷行為損害了社會利益而觸犯了其他刑法條文的,則構成犯罪。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主要指損害人體組織的完整或者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功能。
3、主體要件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于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
綜上所述,有些家長容易沖動,因為孩子問題去打老師,這是違法的行為。學校可以報警,如果傷情不嚴重,經過民警調解,雙方可以達成賠償協議書。民警還可以追究打人家長的治安責任,拘留或者罰款。對于構成故意傷害犯罪的,可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