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朋友可以去探監嗎?
看守所探監時間和要求: 1.看守所里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周六周日不是探視時間。 3.并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系的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你可以查一下電話號碼,問一下探視時間。 所以,女朋友為親密關系人員,可以探監,但必須證明你們的關系。
二、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你的情況應該是屬于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朋友。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余的時間均可探監。
但是,如果你去探監的時候,他不想見你,這是完全可以的,因為教員也不能強求他接受你的探監的。他不想你去探監,但你也有辦法可以達到你的探監目的的,方法如下:
1.和他的家屬一起去探監。
2.和別的朋友一起去,但是以別的朋友的名義探監。
3.你自己去,以別的朋友的名義探視他。但是這要取得獄警的同意,事先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