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
依據刑法第234條關于故意傷害罪的規定,打人致人輕傷的,涉嫌犯罪,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而是否構成輕傷應由公安機關法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進行鑒定。
把人打成輕傷會坐牢嗎
刑法規定,把人打成輕傷是要受刑事處罰的,參考量刑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實務上看,還有一點“余地”可以商量:
1、如果在派出所立案之前協商好,再一起去派出所說明情況,有可能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2、如果派出所已立案,那么一般來講是要走程序,難避免坐牢等刑事責任。
不過也要注意,如果打人者積極賠償,爭取取得對方諒解,這對于最后的量刑也會有所幫助,即便承擔刑事責任也會有所減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