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非法集資60萬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人非法集資60萬的量刑標準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據司法解釋,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二、怎樣識別非法集資?
1、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準;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為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集資回報的特點。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三、非法集資主要有哪幾種?
根據《關于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量刑幅度也是比較大的,像是5年到10年之間就相差得有5年,影響到中間具體量刑幅度的因素就在于把60萬全部退回來,主動交代非法集資案件當中的其他犯罪細節或供述其他犯罪嫌疑人的,這些所作所為都是在為自己爭取量刑上的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