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關于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有刑法當中規定的,如果犯罪行為人因為犯罪活動而所需要承擔的相關的法律責任,一般情況下刑法當中規定的是兩種責任,一種是主刑,就是主要獨立適用的刑罰,還有一種是附加刑,必須要依附主型存在。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種刑事責任。 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它只能獨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適用。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為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對犯罪的外國人,也可以獨立或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中國理論界對于刑事責任的界定,觀點不一。影響較大的是否定評價說,即認為,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而應當承擔的國家司法機關依照刑事法律對其犯罪行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評價和譴責。
二、具體表現
具體表現為犯罪分子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訊和刑罰處罰。中國刑法規定: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行為人實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為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負刑事責任意味著應受刑罰處罰。這是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道德責任的根本區別。
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刑事責任是自己依據自己的罪行進行合理的處置,因此自己需要學會積極的應對,進而保障自己的利益不會遭受侵犯,但是只要自己存在刑事責任,那么有關的環節處理,就必須按照有關的法律條例來處置,進而保障自己的權益維護在合理的區間。
在當代社會經常可以聽到有一些人是需要承擔責任的,而這種責任的承擔的話,對于一個普通人來說,包括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話是最嚴重的一種責任的承擔方式,具體的表現就是必須要接受司法機關的調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