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數罪并罰的含義是什么
數罪并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刑罰。數罪,指一人犯幾個罪。各國刑事立法規定構成數罪的時間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規定發生在判決宣告以前,有的規定在判決確定以前,還有的規定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前。中國刑法規定,在判決宣告以前犯幾個罪的是數罪,但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數罪,應按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二、數罪并罰應當遵守以下三個條件
1、必須一人犯有數罪。這是數罪并罰的前提條件,如果一個人的行為不構成數罪,就談不上對數罪實行合并處罰。
2、一個人所犯的數罪,必須是指在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或者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還有未經處理的漏罪,或者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過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這三種情況下的數罪,才能實行數罪并罰。
3、數罪并罰不是對犯罪分子數個罪簡單地加重處罰,而是先對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別定罪處罰,然后再根據數罪并罰原則,決定該犯罪分子應執行的刑罰。
三、想象競合犯與數罪并罰有什么區別?
想象競合犯是一個犯罪行為觸犯數個罪名,但是依照比較重的罪處罰。而數罪并罰是實施了數個行為,分別構成幾個不同的犯罪,然后數罪并罰。兩者最大的區別在于犯罪行為數量的不同,想象競合犯是一個,數罪并罰是數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