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藥費:? 根據醫療費發票確定;
2、營養費: 30元/天
3、住院護理費:76元/天
4、伙食補助費:30元/天
5、 殘疾賠償金:
城鎮標準:15788元×20年=315760元;
農村標準:5285元×20年=105700元;
(注: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被撫養人生活費
未成年小孩生活費:城鎮標準: 11513元×(18歲-實際歲數)÷2人;農村標準: 4013元×(18歲-實際歲數)÷2人。
老人生活費標準同上:無勞動能力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老人,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8、喪葬費? ?17170.5元
9、精神撫慰金:80000元
10、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費等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