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工作人員索賄是什么意思?
索賄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索賄”不是獨立的罪名,而是 受賄罪 的一種類型。
受賄罪的量刑問題與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賄數額和受賄情節為標準,具體確定行為人的刑罰。
(一)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其他較重情節”,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1、多次索賄的;
2、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3、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二)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受賄罪的立案標準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
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
2、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賭行為而使國家或者杜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有關犯罪數額“不滿”,是指接近該數額且已達到該數額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有些國家工作人員,甚至其本人的身份還是國家共產黨員,身居高位卻恬不知恥的向普通民眾索賄,孰不知自己的本質就是民眾的公仆,最起碼應該嚴格的按照法律的規定盡職盡責的完成自身的本職工作,明里暗里向民眾所謂的這些國家工作人員,其實就是中國共產黨的蛀蟲。